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10-16 19:21:23 |  访问:18

为进一步推进兴宁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力量,兴宁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草拟各类文稿,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运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以下),汉语言文学、新闻(新媒体运用)、文秘等专业或者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兴宁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会议中心6号会议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如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交证明材料;

(4)自行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试。

四、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择优并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1、考察。通过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试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安排到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通过后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等工作。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参照《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0771-3290204。

附件: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24年10月11日

推荐:更多2024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